云南省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轉發國家安全監管總局關于加強石棉礦山及石棉制品企業粉塵危害治理工作文件的通知
發布日期:2014-05-28瀏覽次數:1251
各州、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有關單位:
現將《國家安全監管總局關于加強石棉礦山及石棉制品企業粉塵危害治理工作的通知》(安監總安健〔2010〕207號,以下簡稱《通知》)轉發給你們,并結合我省實際,提出以下要求,請一并貫徹落實。
一、加強領導,精心組織。各地安全監管部門要充分認識當前石棉粉塵危害狀況的嚴重性,增強做好治理工作的責任感和緊迫感,切實加強石棉礦山及石棉制品企業粉塵危害治理工作的組織領導,督促相關企業加強安全管理,切實落實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從而有效控制石棉粉塵危害,規范石棉企業職業健康管理,切實保障勞動者健康權益。
二、突出重點,依法治理。根據《通知》要求,各地安監部門要對轄區內石棉礦山及石棉制品企業情況進行全面排查摸底,掌握其數量、規模、接塵人員等情況。組織檢測檢驗機構對其石棉粉塵作業場所進行檢查檢測,全面了解石棉粉塵危害狀況、防塵設備設施設置及粉塵治理等情況,為開展治理工作打下基礎。在石棉礦山企業粉塵治理工作中,要重點抓住采礦、破碎、選礦三個環節。在石棉制品企業粉塵治理工作中,重點抓住石棉加料等環節。
三、加強監管,落實責任。各地安全監管部門要加強對石棉礦山及石棉制品企業的監督檢查,督促指導企業在規定期限內完成防塵設施技術改造,提升防護水平,減少和控制石棉粉塵危害。對在檢查中發現的各種違法違規行為,要依法實施行政處罰。石棉粉塵危害治理工作從2011年1月開始。2011年6月底石棉粉塵濃度不達標的企業,責令限期改正;2011年9月底仍沒有達到要求的企業,依法責令停產整頓;2011年12月底還達不到要求的企業,依法提請地方人民政府按照規定權限予以關閉。2011年12月10日前各單位將《石棉粉塵危害檢查治理情況匯總表》上報省安全監管局。省安全監管局將根據各地石棉礦山及石棉制品企業粉塵危害治理情況,適時組織檢查督查。對于在治理工作中走過場、不認真、治理效果不明顯,甚至造成石棉粉塵危害事故的地區,將進行通報批評。
《國家安全監管總局關于加強石棉礦山及石棉制品企業粉塵危害治理工作的通知》(安監總安健〔2010〕207號)詳見國家安全監管總局網站。
聯 系 人:靳 元 武
聯系電話:0871-8371028 8025595(傳真)
電子郵箱:ynajzjc@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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